/谈马克思《论犹太人问题》/
导言
“犹太人在社会动物的自然史中曾经负有一种具有世界历史意义的使命,要从人类中培养猛兽,现在他们终于把他们的这个使命完成了。犹太教和基督教的秘密在现代犹太教式的基督教的小商人世界中已经变成公开的秘密了。”
——莫泽斯·赫斯《论货币的本质》

part.1?追本溯源

犹太人,其远祖亚伯拉罕曾迁入迦南地区,这里被称为流着奶与蜜的应许之地。他的嫡幼子以撒就是犹太人的祖先,而以撒次子雅各则被称为“与神角力者”,他与上帝摔跤很厉害,上帝便给他改了个名字叫以色列。以色列的十二个儿子及他们领导的民族后来在埃及定居。犹太人称自己为“希伯来的后裔”或“以色列的臣民”,但希伯来人在埃及第十八王朝复兴后沦为了国家的奴隶,被当做牲口来对待,饱受奴役,祈求上帝的 助。苦难孕育出了一位领袖人物——摩西,他领导以色列民众从埃及逃离。出埃及后以色列人民在西奈山半岛居住,加强了共同体的凝聚力,摩西正是在此时在西奈山顶接受了上帝的“十戒”。那时摩西就打算收复应许之地,回到祖先生活的地方。公元前1250年,以色列人在摩西的继任者约书亚的指挥下征服迦南,约公元前1200年平定了迦南全境。在接下来数百年的时间里,他们为了对抗希腊非利士人(希腊语:?φυλιστ?νοι,phulistinoi。一般认为今巴勒斯坦-palestine一名即来源于该词。)更先进的铁制武器从而引入了王制,其中著名的大卫王更是彻底镇压了非利士族人。直至所罗门王时,王国已经版图辽阔,从幼发拉底河一直延伸到叙利亚平原。

所罗门王死后,王国分裂时代开启,南北混战,列王称雄,外敌入侵,北方王国被亚述军团消灭,南方王国也被巴比伦王击垮,其人民被掳再次成为奴隶。后来成为劳役的南王国人民被允许返回故土,他们自发地开始了对祖国的再建,而北王国的人民则再也没有重建自己的国家,但是这一再建的国家几乎没有得到过承认,而从属于亚历山大、埃及王朝、叙利亚王朝的管辖之下。事实上犹太人也得名为南北王国中南方的犹大国。犹大地的人,被称为“犹大人”。新约称之为“犹太人”,希伯来原字首见于列王纪下十六章6节,意指犹大的国民。在耶利米时代,即被掳前(主前600后期),这一名称开始被广泛地使用。耶利米书三十四章9节提到每一个犹大弟兄皆得自由,不再为奴;耶利米书五十二章28节则称那些被掳归回的人作犹大人。当犹大人被掳,其国家身分更多了一重宗教的观念。他们深感自己与别的民族不同,因为他们从真神领受,而且保存了一套宗教传统。于是,犹大人与外邦人之间的分隔顺应而生。公元70年,犹太人在耶路撒冷的第二圣殿被毁,亡国的犹太人开始了其散居流亡的命运。他们在世界上颠沛流离地寻找家园,总是处于异族的统治之下生活,受到《圣经旧约》特别是《摩西五经》
…犹太人到底有啥问题——谈马克思《论犹太人问题》丨哲学考研…(犹太人到底是好是坏)插图
的约束以及《密神那》和《塔木德》的影响始终坚持信仰本民族的宗教,以此维持民族的独立性,仍然用自己的希伯来字母书写文字,在意大利、西班牙的犹太人语言被同化,用希伯来字母书写的叫“拉迪诺语”;在德国、波兰的犹太人语言为“意第绪语”。

叙利亚文《圣经·旧约》摘选
在19世纪,犹太人问题在欧洲大陆上也暴露了出来——他们散居于整个欧洲,过着自己独特的宗教生活,在大多数国家不享有公民权。虽然基督教和犹太教渊源深厚,但是基督教对犹太教却是充满敌意,因为长期以来欧洲基督徒相信耶稣基督是在犹太人的诡计之下被送上十字架的。新约中记载了很多犹太人反对基督的例证。许多犹太人以福音为绊脚石(林前一23);保罗虽然拥有一切作犹太人的身份与条件(徒二十六4-7),但也因信基督而遭受犹太人诸般迫害和攻击(徒二十一11,二十三12、27)。启示录二章9节及三章9节把反对的犹太人描写为撒旦一会的人,因为他们助纣为虐,反对真神。犹太人一直客居欧洲,只是到了近代法国大革命后,犹太人才陆续在西欧一些国家得到公民权,此外他们在金融和商业领域积攒了可观的财富,因而与欧洲的教会、社会、习俗发生冲突和矛盾。

从犹太人在大革命中获得了政治身份和权利之后,犹太知识分子就开始思考犹太人该如何结合真正的欧洲公民身份的同时又保有自己的民族特性,展开了一场名为“哈斯卡拉”的犹太启蒙运动。这场运动兴起于德意志地区,使犹太教分裂成了改革派、保守派和正统派。20世纪30年代保守派中又分裂出了重建派,这种格局一直延续到今天。那时,欧洲接受启蒙思想的大批知识分子也呼吁给予犹太人平等的公民权,使其融入到欧洲社会中去;给予犹太人公民权的实践本身就是融合犹太人和当时社会的一种尝试。

这样的历史背景就是卡尔·马克思生活的世界基调,同样作为犹太人的他出身在一个拉比家庭。但成年后的马克思宣称自己既不是犹太教徒也不是基督徒,而是无神论者。但他作为一位血统上的犹太知识分子也必然要直面19世纪中叶的“哈斯卡拉”运动,可马克思并非单从犹太人的角度出发来探讨这一问题,甚至他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被误解成一位反犹主义者,这是怎么回事呢?

part.2?阐论出意

这要从德法年鉴时期马克思发表的《论犹太人问题》一文说起,在那里这位年轻的思想家以这样一句语惊四座的话作为文章的收尾——“犹太人的社会解放就是社会从犹太精神中解放出来。”这被别有用心者误读为马克思反犹的直接证据,事实真的如此吗?马克思又是如何处理犹太人问题的呢?第一个问题的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尽管部分犹太人内部也将马克思视为背经叛祖的形象,但马克思事实上非常关心、同情犹太人的命运。1842年8月马克思在给达哥贝尔特·奥本海默的信中写道:“请您把迈尔在《莱茵报》上发表的关于市政体制的文章寄给我,如有可能,也请您把海尔梅斯有反对犹太人的文章都寄来。然后,我尽可能快地给您寄一篇文章,这篇文章,即使不能彻底解决这个问题,也要把它纳入另一条轨道。”此外马克思的笔下也非常重视耶路撒冷的犹太人所遭受的贫困和痛苦。但是悖论性的是,马克思对犹太人命运的关心是与对犹太教与犹太性的批判结合在一起的。在犹太性的背后的那种与资本主义市民社会相联系的世俗结构——“犹太的世俗基础是什么呢?实际需要,自私自利。犹太人的世俗礼拜是什么呢?做生意。他们的世俗的神是什么呢?金钱。”

马克思的《论犹太人问题》
写作《论犹太人问题》的马克思已经经历了一个思想的巨大转变时期,能够把已经把从青年黑格尔派中所吸收到的有关切什考夫斯基的“实践”、鲍威尔的“自我异化”、施泰因的“无产阶级”等要素融合为一个新的思想体系并超越他们。在这篇文章中马克思主要批驳了鲍威尔对犹太人解放问题的相关思想,在后者看来政治自由来自于人从宗教中获得解放,而德国人自己都没有政治自由,所以不能给予犹太人这样的自由,因而基督教徒和犹太教徒在宗教消失前都毫无自由可言。此外,各种宗教具有差异性,这种差异性保证各种宗教徒的特权,同时也会伴随着矛盾与冲突,消除差异性要么就是一方将另一方统一进来,要么就是将宗教消灭。犹太人如果要求政治解放,要求与基督徒一样的政治权力,就必须要废除犹太教,同样也要废除基督教。不难看出鲍威尔把犹太教和基督教之间宗教的对立归结为宗教的存在,并且把德国犹太人的政治解放归结为宗教与国家的关系,他将希望寄托于完全世俗化了的国家——即宗教的废黜及其导致的政治解放的维度上。

马克思对鲍威尔的观点进行了深刻的批判,但借助鲍威尔的中介事实上回到了犹太人问题的地基之上。他抛出了这些质疑并进行了回答:

首先,犹太问题是不是一个世界普遍的问题?在鲍威尔看来,犹太人问题具有普遍性。但是马克思比较分析了犹太人在德、法、美三国的不同处境,得出犹太人问题只在德国才是一个宗教问题、一个神学问题,这是因为德国是一个以基督教为前提的宗教国家;在立宪国家法国,犹太人的问题却只是一个宪政、一个政治解放是否彻底的问题;在美国,犹太人的问题成了一个“真正世俗的问题”。

其次,犹太人是否必须首先放弃自己的宗教信仰,才能获得政治解放?不同于鲍威尔“否定宗教的激进理念”,马克思认为宗教固然是人的异化,但并不能指望宗教的自行消亡,宗教的存在必然有其世俗根基,马克思将其视为政治国家的缺陷。让犹太人必须以放弃其宗教信仰为前提来获得政治解放实际上是一种颠倒。

再次,利己主义是否是犹太人获取人权的障碍?鲍威尔将利己主义视为犹太人的污垢,马克思同意这一点,但并不认为这是犹太人获取人权的障碍。在马克思看来,“利己主义”尽管是犹太人的一种污垢,但这不仅仅是犹太人而是现代社会的“污垢”,而是具有普遍性的现代问题。在这里马克思指出现代的政治国家恰恰是建立在充满利己主义精神的社会的基础之上,人权在其实质上就是利己主义的人的权利,或人权生来就是“利己主义”的,犹太人要实现人权和公民权就是要求一种天然地属于犹太人自己的权利,因为这样的权利从本质上而言就是属于“利己主义者”的权利,而犹太人本身就是“利己主义者”。

通过对鲍威尔的批判,马克思对犹太人问题的分析揭露出宗教的或神学的冲突只是一种假象(比如犹太教和基督教的矛盾,或者现在的以色列犹太教与阿拉伯地区的宗教矛盾),人在天国与尘世的双重生活应该被理解为人在“政治共同体”与“市民社会”中的双重生活。就这一双重生活而言,真正的基础在市民社会。最后,宗教就成为了政治问题,宗教不是世俗社会的决定因素,反而它是世俗世界的现象,由世俗社会而决定。因而当下某些冲突的实质仍然是资源、利益与国土的冲突,它们被掩盖在宗教和意识形态的幌子之下,但是却深刻地规范着后者。这种世俗世界的冲突也是凭借利己主义原则而被进一步激化,而它当然不可能通过利己主义原则本身来解决,否则这将是犹太教原则在尘世最彻底的实现。

超越这一境况,超越简单的政治解放的出路在这里被马克思命名为“人的解放”,在《论犹太人问题》的分析中,他从宗教问题的背后看到了政治问题,从政治问题的背后看待了市民社会问题;而市民社会中的问题,也就是利己主义的人的问题。马克思由此区分了政治解放与人的解放,政治解放被界定是:“犹太教徒、基督徒、一般宗教信徒的政治解放,是国家从犹太教、基督教和一般宗教中解放出来。”而人的解放意味着消除普遍利益和私人利益之间的冲突,政治国家和市民社会之间的分裂。马克思从考察“安息日的犹太人”到考察“日常的犹太人”从而发现了如下的秘密——犹太人世俗的神是金钱,而金钱是人的劳动(arbeit)和人的存在(dasein)的同人相异化的本质(wesen),它统治着人在市民社会的生活,人不得不向它膜拜。这是犹太教的真正神灵,也是现代资本主义世界为何是一个盛大的宗教狂欢的根据。而实现真正的人的解放形式应是抛弃现代国家对社会问题的宰制。只有从根本上颠覆资本主义社会结构,并使国家和社会、个人和集体不再表现为异化,而表现为统一的整体,才能使犹太人和全人类得到根本解放。

所以让我们在文章的结尾重申——“犹太人的社会解放就是社会从犹太精神中解放出来。”这种犹太精神就藏在我们的市民社会的内核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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